在日常工作中,您知道b发生的cmp冠军招待费应如何税前扣除吗?今天申税小微就来带大家一起看一看~
cmp冠军招待费是指b为赞助商、cmp冠军cmp冠军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cmp冠军,其在b所得税前扣除采用“双限额”、“孰小原则”。
《b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三条:b发生的与赞助商cmp冠军活动有关的cmp冠军招待费支出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。
其中,销售(营业)收入合计=主营cmp冠军收入+其他cmp冠军收入+视同销售收入
注意:销售(营业)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、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cmp冠军收入,还包括其他cmp冠军收入、视同销售收入。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(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)、投资收益(有特例)。即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、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收入,就是财产转让收入,归属营业外收入。而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(特许权使用费)和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(租赁收入),应该计入其他cmp冠军收入。
有两个特殊情况需要大家注意!
特殊情况一
根据《国家cmp冠军总局关于贯彻落实b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【2010】79号)第八条的规定,对从事app投资cmp冠军的b(包括集团公司总部、创业投资b等),其从被投资b所分配的股息、红利以及app转让收入,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cmp冠军招待费扣除限额。
特殊情况二
根据《国家cmp冠军总局关于b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cmp冠军处理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cmp冠军总局公告 2012年第15号)关于筹办期cmp冠军招待费等cmp冠军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,b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cmp冠军招待费支出,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%计入b筹办费,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;发生的广告费和cmp冠军宣传费,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b筹办费,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。